個人自主學習獎勵方案
111(2)學期 個人「自主學習」獎勵方案實施說明
目的:為提升學生多元學習能力,透過自主擬訂學習計畫,每期程進行自我檢核,培養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藉以提升校園讀書風氣。
申請及實施方式:
一、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如為大四/研究生須達15學分,且執行期間能完整參與者始可申請),補助人數限制 120 人 。
註:若參與教學發展中心「飛鷹生課業助學方案(前40%)」、「學生學習社群-基礎/專業課程學習類」、「期中補救學習-自我改善組」者不得重複申請,經查重複申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
二、申請日期:02/13(一)~03/03(五)中午12點止 (逾期將不受理)
三、實施方式:
(一)參與方案者需自行訂定學習目標三項及規劃本學期每週之學習計畫。
※ 學習目標說明:請訂定課業學習目標 2 項與多元學習目標 1 項,詳細說明及範例請見附件「實施說明」或「申請表」。
(二)執行期間應確實針對申請表訂定之學習計畫進行自我檢核,並於每月期限內繳交自我檢核表(含期末心得和多元目標附件)。
(三)每月皆確實繳交自我檢核表(含期末心得及多元目標附件)者,方具備參與學習目標達成檢核之資格。
(四)獎勵金頒發:針對學習目標達成項目給予獎勵金。
學習目標達成項目 |
獎勵金 |
3項 |
3,000元 |
2項 |
2,000元 |
申請步驟:
步驟一:請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電子檔,並寄至 pu10170selfread@gmail.com 【檔名及主旨: 111(2)自主學習申請-系級-姓名】
步驟二:教發中心將於03/14(二) 公告審核結果並寄送結果通知,通過審核者請依每週讀書計畫執行自主學習,並按時於期限內繳交自我檢核表。
提醒事項:學習目標檢核共有兩大部分,分別為課業學習及多元學習,多元目標附件需提供之成果,詳細說明及規範請見附件「實施說明」。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發中心_游舒晴(分機11135,信箱:relay056@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