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牽手班級自主學習獎勵方案
110(2)手牽手班級自主學習獎勵方案
一、計畫目的:為奠定本校學生基礎課程的學習效果,藉由班級學習關懷員的帶領,及修課學生間相互合作學習模式,營造並提升班級學習風氣,以達到加強基礎課程學習之效果。
二、參與對象:大學部1~3年級各班級,以班級為單位提出申請。
三、執行方式:(執行期間:111/03/28-111/06/17)
1.由各班級先選出1名召集人,並擇定一門班級共同「必修」課程為參與方案課程,每班最多提出1案。
2.由班級同學共同討論適合的學習計畫或方案,並推選出班級中學業成績優異或富有關懷熱忱的3位同學擔任「學習關懷員」,學期間班上學生應按規畫共同執行擬定方案,以提高學習效果。
3.本方案歡迎「課程授課教師」與班級學生共同合作規劃學習方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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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內容 |
主動關懷課程班級學生之學習情形,並適時給予協助。服務內容共分兩類: ◎課業輔導:課業諮詢。 ◎非課業學習關懷:出缺席狀況不佳、期中預警學生關懷、作業繳交狀況不佳…等等。(此類對象請向授課教師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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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模式 |
◆每班自行推舉3名「學習關懷員」。 ◆參與班級的「本班修課學生」應平均分成3組,並由負責該組之「學習關懷員」於本學期協助所屬小組同學進行關懷輔導。(外系/班的修課學生可不需共同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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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次數 |
◆每名學習關懷員每個月須進行服務至少3次,關懷的對象加起來應包含所負責的小組中「超過1/2」且「不重複」的人。(外系/班的修課學生不計算入內 ex.該名關懷員的小組共有20人,3次加起來的服務對象應有10位不重複的人。 ◆整學期裡全班至少1/2的修課學生曾經接受過關懷服務,且其中有6位學生接受過「非課業學習關懷」。(計算班級獎勵金時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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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繳交 |
◆服務紀錄表、服務學生名單共兩種資料。 ◆服務紀錄表以電子表單形式填報;服務學生名單請學生親簽後繳交電子檔。
◆學期末進行效益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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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費費用 |
若達到上述「服務次數」第一點的規定,並確實繳交相關資料者,每名「學習關懷員」每個月核撥1,000元鐘點費,共核撥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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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發放 |
◆確實達成相關規定之班級,於次學期初,由教發中心統一依照該課程修課人數和期末及格人數計算成績後,依據及格比率發放班級獎勵金。(小數點採無條件進位) (不計算外系/班的修課學生) ◆獎勵金發放採提供收據核銷方式核發。 (ex.獲得6,000元獎勵之班級,可提供符合學校核銷規定之6,000元班級聚會收據及學生名單提出申請,限膳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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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02/23(三)~03/18(五)下午17點止,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pa99_051@pu.edu.tw。
【檔名及主旨:110(2)手牽手班級自主學習申請-系級-召集人姓名】
2.教發中心將於03/22(二)以e-mail通知通過審核之課程召集人。
3.通過審核之課程,本學期執行說明會採線上方式進行,相關執行細節將於公告審核結果時一併提供,請召集人及學習關懷員務必密切留意信件及配合進行。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陳祖筠(分機:11135/電子郵件:pa99_051@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