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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_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補助方案(宗教輔導室)

【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補助方案】

  1. 目的

配合辦理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提供學習助學及獎勵措施,以提高學生學習成效。

  1. 適用對象(限本國籍學生)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4.原住民學生。

5.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6.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7.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8.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1. 申請及實施說明
  2. 注意事項:

方案

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活動補助方案

期間

111.02.13-112.07.31

年級

靜宜大學在校生皆可

實施方式

蘭嶼志工:經本室甄選正取之蘭嶼志工團員,須完成各項培訓、實習及籌備會議(會議參與不得少於80%)、全程服務及學習心得分享等。服務後一個月內提交審查資料。

心靈成長營幹部:經本室甄選正取之心靈成長營志工幹部,須完成心靈成長營幹部培訓課程、籌備會議(會議參與不得少於80%)、全程服務及學習心得分享等。      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靈修活動:參與宗輔室舉辦之靈修活動(以宗輔室網站公布之學期行事曆為準)或校內彌撒禮儀服務(聖詠團、輔祭、祭台佈置、領經員、讀經員),每學期至少八次,並繳交學習心得報告。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PU TALK小論壇」講者:參與「PU TALK小論壇」培訓(不得少於三次)及分享志工服務經驗者,惟內容須與上述三類補助類別相關。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經費補助

學習助學金:符合資格之蘭嶼志工通過檢核者,補助蘭嶼志工團團費,並視該年度申請者補助助學金。

學習獎勵金:心靈成長營幹部及符合資格通過檢核者,核發學習獎勵金,個人補助最高3,000元。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多寡調整

請完整執行方案,完成撥付條件者核撥學習獎勵金/助學金。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教發中心網頁及宗輔室網頁。

承辦人:

靜宜大學 宗教輔導室 張婉儀,分機11024Emailyfhu@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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