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_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補助方案(宗教輔導室)
【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補助方案】
- 目的
配合辦理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提供學習助學及獎勵措施,以提高學生學習成效。
- 適用對象(限本國籍學生)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4.原住民學生。
5.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6.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7.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8.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申請及實施說明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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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
參與志工服務暨靈修活動補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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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 |
111.02.13-112.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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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靜宜大學在校生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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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
蘭嶼志工:經本室甄選正取之蘭嶼志工團員,須完成各項培訓、實習及籌備會議(會議參與不得少於80%)、全程服務及學習心得分享等。服務後一個月內提交審查資料。 心靈成長營幹部:經本室甄選正取之心靈成長營志工幹部,須完成心靈成長營幹部培訓課程、籌備會議(會議參與不得少於80%)、全程服務及學習心得分享等。 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靈修活動:參與宗輔室舉辦之靈修活動(以宗輔室網站公布之學期行事曆為準)或校內彌撒禮儀服務(聖詠團、輔祭、祭台佈置、領經員、讀經員),每學期至少八次,並繳交學習心得報告。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PU TALK小論壇」講者:參與「PU TALK小論壇」培訓(不得少於三次)及分享志工服務經驗者,惟內容須與上述三類補助類別相關。學期結束前提交審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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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 |
◎學習助學金:符合資格之蘭嶼志工通過檢核者,補助蘭嶼志工團團費,並視該年度申請者補助助學金。 ◎學習獎勵金:心靈成長營幹部及符合資格通過檢核者,核發學習獎勵金,個人補助最高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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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多寡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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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完整執行方案,完成撥付條件者核撥學習獎勵金/助學金。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教發中心網頁及宗輔室網頁。
承辦人:
靜宜大學 宗教輔導室 張婉儀,分機11024,Email:yfhu@p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