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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申請】111學年度「統整課程品保作業」開放申請,04/08收件截止

111學年度「統整課程品保作業」開放申請,04/08收件截止,協請各系提出申請即回覆,謝謝!

 靜宜大學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品保作業


為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與促進學生學用合一之學習,鼓勵各學系於高年級開設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檢核學系課程規劃及學生學習效果,改善或精進教學成效,特訂定「靜宜大學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品保作業補助辦法」。

計畫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程:

()0408()第二次續開課程申請繳交申請書(附件2-1書面及電子檔)

                    第三次()以上續開課程請繳交申請表(附件2-2書面及電子檔)

二、申請對象:

本校各學系。全校已開設統整課程之學系,每學年配合品保作業申請作業。

【續開課程】2次申請仍須提送申請書,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申請。
      3()以上申請僅須提送申請表,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申請。

三、補助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

四、經費說明:

()每門統整課程每學年10,000元整至50,000元整。

()辦理成果展之統整課程,可再獲額外補助金;其增補金額上限50,000元整。

五、申請與執行規範:詳請參見附件1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

六、成果外審說明:

2次外審作業後,3()以上續開之課程設計修正比例
(
)未達1/2():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備查,爾後每6年進行一次成果外審。

()1/2(不含)以上:須配合進行成果外審。

七、各項重要作業時程請參見下表

時間

項目

提交附件

0408()

第二次續開提交申請書

附件2-1

第三次()以上提交申請表

附件2-2

8月中旬前

公告核定補助金額

 

9-12月/2-6

規劃與執行統整課程

※學期開始、學期末後,學生必須填寫課程前、後測問卷。

 

11月/6

完成經費核銷

 

1月/6

系務會議通過,提交外審委員推薦名單

附件4

2月/7

繳交成果報告書

附件3

3-4月/8-9

教發中心送外審

附件5

5月/10

學系回應審查意見

學系提送課程委員會報告

教發中心統一提案至校課程委員會核備

附件6

八、作業實施流程說明圖:

1

九、申請效益:統整課程為創新教學項目,主持人可列計教師評鑑(教學表現)-執行統整課程品保作業計畫之績效,辦理成果展者可再增列一名協同主持人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靖怡聯繫(分機11143e-mail:nikilai7621@pu.edu.tw),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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