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申請】111學年度「統整課程品保作業」開放申請,04/08收件截止
111學年度「統整課程品保作業」開放申請,04/08收件截止,協請各系提出申請即回覆,謝謝!
靜宜大學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品保作業
為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與促進學生學用合一之學習,鼓勵各學系於高年級開設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檢核學系課程規劃及學生學習效果,改善或精進教學成效,特訂定「靜宜大學統整課程(capstone course)品保作業補助辦法」。
計畫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程:
(一)04月08日(五)前,※第二次續開課程申請繳交申請書(附件2-1書面及電子檔)。
※第三次(含)以上續開課程請繳交申請表(附件2-2書面及電子檔)。
二、申請對象:
本校各學系。※全校已開設統整課程之學系,每學年配合品保作業申請作業。
【續開課程】第2次申請仍須提送申請書,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申請。
第3次(含)以上申請僅須提送申請表,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申請。
三、補助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
四、經費說明:
(一)每門統整課程每學年10,000元整至50,000元整。
(二)辦理成果展之統整課程,可再獲額外補助金;其增補金額上限50,000元整。
五、申請與執行規範:詳請參見附件1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
六、成果外審說明:
經2次外審作業後,第3次(含)以上續開之課程設計修正比例,
(一)未達1/2(含):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備查,爾後每6年進行一次成果外審。
(二)達1/2(不含)以上:須配合進行成果外審。
七、各項重要作業時程請參見下表:
時間 |
項目 |
提交附件 |
04月08日(五)前 |
第二次續開提交申請書 |
附件2-1 |
第三次(含)以上提交申請表 |
附件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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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前 |
公告核定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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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月/2-6月 |
規劃與執行統整課程 ※學期開始、學期末後,學生必須填寫課程前、後測問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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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月 |
完成經費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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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月 |
系務會議通過,提交外審委員推薦名單 |
附件4 |
2月/7月 |
繳交成果報告書 |
附件3 |
3-4月/8-9月 |
教發中心送外審 |
附件5 |
5月/10月 |
學系回應審查意見 學系提送系、院課程委員會報告 教發中心統一提案至校課程委員會核備 |
附件6 |
八、作業實施流程說明圖:
九、申請效益:統整課程為創新教學項目,主持人可列計教師評鑑(教學表現)-執行統整課程品保作業計畫之績效,辦理成果展者可再增列一名協同主持人。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靖怡聯繫(分機11143,e-mail:nikilai7621@pu.edu.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