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_學習型實習(教學發展中心)
【學習型實習】
- 目的
為支持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參與各院、系、所辦理之校外實習活動,以非必修學分,並且實習單位未提供津貼、薪資者,得以補助實習助學金,以深植未來就業所需之專業智識與實務能力。
-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申請及實施說明
方案 |
學習型實習 |
期間 |
即日起至112/06/21,隨到隨審 學期間實習:112/06/21前申請112(1)學期實習。 暑期實習:112/06/21前申請112/07-08暑假實習。 |
補助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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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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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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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窗口 |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
申請方式:請填寫於茁苗起飛申請表格、檢附相關附件(實習合約、產學合作備忘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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