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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_學習型實習(教學發展中心)

【學習型實習】

  • 目的

為支持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參與各院、系、所辦理之校外實習活動,以非必修學分,並且實習單位未提供津貼、薪資者,得以補助實習助學金,以深植未來就業所需之專業智識與實務能力。

  •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申請及實施說明

方案

學習型實習

期間

即日起至112/06/21,隨到隨審

學期間實習:112/06/21前申請112(1)學期實習。

暑期實習:112/06/21前申請112/07-08暑假實習。

補助資格

  1. 實習未領取津貼、薪資者。
  2. 實習未取得必修學分。
  3. 選修學分者。
  4. 須符合上述三項條件。

實施方式

  1.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課程,須符合教育部及本校校外實習課程規範;實習指導老師需由校內專、兼任老師擔任。
  2. 職產處-產業實習課程,學生須參與至少二場校級或院級實習就業、職涯輔導等訓練課程或講座。
  3. 系所-實習課程,學生須參與系上規範之實習說明會、實習分享會等課程或講座。
  4. 以上資格皆須符合始可申請本專案。

經費補助

  1. 完成校外實習課程者,可申請每月26,000元之實習助學獎勵金補助,當年度至多申請六個月,暑期至多兩個月。
  2. 實習一個月之基本時數以160小時計算,實習未滿一個月(未滿160小時)者,按實習時數以最低薪資補助。

承辦窗口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

申請方式:請填寫於茁苗起飛申請表格、檢附相關附件(實習合約、產學合作備忘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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