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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_專業競賽助學獎勵(教學發展中心)

專業競賽助學補助

一、計畫緣起:

為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積極參與各項校內外競賽,以培養專業技能及累積參賽經驗,教學發展中心推出專業競賽助學補助計畫,透過有計畫性的學習及自我反饋,以協助飛鷹生順利參與各項競賽活動,增強未來競爭力。

二、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申請及實施說明:

執行期間

111(2)學期於112/01/0107/31進行報名之競賽,數量不限。

112(1)學期於112/08/0112/31進行報名之競賽,數量不限。

欲申請獎助者請寫於自主學習規劃書上,並配合證照諮詢輔導/自學自習方案/學生社群提出。

實施方式

由飛鷹生提出本年預計參與之專業競賽,並自主執行學習計畫。

參與之競賽須至少為本校校內院級()以上單位或校外機關團體辦理之競賽,惟體育競賽及論文發表不適用。

依欲參與之競賽活動進行自我學習,並於期限內繳回學習成效報告書(繳交電子檔即可,報告書請依照個欄位書寫)

報告書繳交期限:該競賽最終結果公告後1個月內繳交。

經費補助

按規定執行之飛鷹生,相關獎補助經費如下:

學習獎勵金:依校內性、全國性、國際性之不同等級核發(以最終決賽獲獎為準)

.※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多寡調整

競賽

等級

校內性

全國性

國際性

競賽等級認定標準

校內院級()以上單位辦理之競賽,當次參賽隊伍數達15()以上

由國內政府機關、學術團體或企業機構所主辦,以校際為單位參與對象之競賽,且當次參賽隊伍數之學校數達3()以上

由國內政府機關、學術團體或企業機構所主辦,不限參與對象之競賽,且當次參賽隊伍數達30()以上。

指由國際性組織協會、各國政府機關或學術團體所舉辦之國際競賽,其當年度之參賽國家數3個國家()以上(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無實際出國,僅以作品投件者

有實際出國之事實者

第一名

2,000

4,000

6,000

10,000

20,000

第二名

1,500

3,500

5,000

7,500

15,000

第三名

1,000

2,000

4,000

5,000

10,000

佳作、優選、入圍或同等級獎項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承辦窗口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

四、申請方式:請依照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申請表之格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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