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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教發
 
 
 
 

111(2)_專業證照助學獎勵(教學發展中心)<更新資訊06/24>

專業證照助學獎勵方案

一、計畫緣起:

為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提升專業能力,考取各學院認可之專業證照,教學發展中心推出專業證照自學計畫,透過有計畫性的學習及自我反饋,順利考取專業證照,以增強未來競爭力。

二、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申請及實施說明:

執行期間

111(2)學期於112/01/0107/31進行報名之證照檢定考試,證照數量不限。

更新:111(2)學期於112/01/0106/26進行報名之證照檢定考試,證照數量不限。

112(1)學期於112/08/0112/31進行報名之證照檢定考試,證照數量不限。

更新:112(1)學期於112/06/2712/31進行報名之證照檢定考試,證照數量不限。

申請考照請寫於自主學習規劃書上,並配合證照諮詢輔導/自學自習方案

考照說明

各類證照檢定考試皆可向教發中心提出申請,包括資訊應用概論課程搭配考取的ICDL認證等考試。

若申請ICDL認證,務必同時報考兩科以上(:WORD+EXCELPPT+WORD)

以下情況請另洽相關單位申請:

若為【財工系】之學生,請逕洽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方案。

欲考取【英文類】語言檢定之學生,請逕洽【外語教學中心】提供之申請方案。

經費補助

按規定執行之飛鷹生,相關獎補助經費如下:

學習獎勵金:依當年度所屬學院專業證照分級表之級別核發。

證照級別

A

B

C

獎勵金

6,000

5,000

4,000

各學院專業證照分級表查詢位置:請至【教學發展中心網站學生學習自主學習專業證照獎勵】

若考取的證照【未列入】所屬學院專業證照分級表內者,將由教發中心統一進行考量分級。

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多寡調整

承辦窗口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調整、方案解釋之權利。

四、申請方式:請依照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申請表之格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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