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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112年度優良教材獎勵申請公告

112年度優良教材獎勵申請公告

依據:「靜宜大學優良教材獎勵辦法」辦理優良教材獎勵申請與評審作業。

申請時間:112821日至927

申請對象:本校現職專任教師

獎勵範圍:

一、一般教學用書:已出版且公開發行之大學教科書、學術性書籍、譯作及工具書等紙本教材。

二、數位教材:適用於教學之軟體、數位教材(含影音串流、多媒體動畫、互動式教學網頁)、電子書及E化教學平台之系統性數位教材。

三、研究成果轉換教材。

申請規範:

一、所獎勵之教材,應於提出申請時已完成,並已實際運用於本校近三年內已完成之課程,且具有具體成效。已獲得本辦法獎勵或校內其他獎補助之教材,不得重複提出申請。惟若已獲獎之教材版本已間隔三年且修訂幅度大於50%以上者,得提列修訂前後版本之差異說明並重新提出申請。

二、申請獎勵之教材有共同作者時,應有所有共同作者簽署之共同作者同意書。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表所規定應檢附資料、實際教材及相關成果,惠請於規定期限內(1120927日前)送交教學發展中心(文興樓4)

獎勵方式:

一、一般教學用書:

()特優:每學年一名,頒給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每學年若干名,頒給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每學年若干名,頒給每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紙

二、數位教材:

()特優:每學年一名,頒給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每學年若干名,頒給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每學年若干名,頒給每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紙。

三、研究成果轉換教材:

()優等:每學年一名,頒給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每學年若干名,頒給每名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紙。

備註:本案依照本校「優良教材獎勵辦法」辦理,法規與申請表資料如附件。

業務承辦人員:熊若婷 分機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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