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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 【學生專業競賽獎勵】申請說明(更換承辦人)

112學年度靜宜大學學生參與專業競賽獎補助申請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專業競賽,設立專業競賽獎補助辦法,

只要您於在學期間以本校學生名義代表參與各項專業競賽活動,即有機會獲得相關獎補助。

本辦法共分【競賽獎勵金】【參賽補助金】兩種獎補助。(體育競賽不適用),

 

112學年度申請期程如下:

類型

說明

競賽獎勵金

【附件二】

【國際性】【全國性】競賽最終決賽獲獎者為限。

接受申請期間:112 / 07 / 01 ~ 113 / 06 / 30期間參賽獲獎。

申請期限:112 / 11 / 01 (三) ~ 113 / 07 / 01 (一) 截止。

參賽補助金

【附件三】

出國參與國際性競賽未獲其他計畫補助為限。

接受申請期間:參賽六週前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無申請時間限制,於參賽六週前提出申請

◆詳細辦法及補助金額請參閱【靜宜大學學生參與專業競賽獎補助辦法】

◆112學年度申請表申請程序&注意事項下載附件檔案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教發中心_王小姐 (分機:11133/信箱:cywang3@pu.edu.tw

~歡迎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附件在網站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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