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 【學生專業競賽獎勵】申請說明(更換承辦人)
112學年度靜宜大學學生參與專業競賽獎補助申請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校外各項專業競賽,設立專業競賽獎補助辦法,
只要您於在學期間以本校學生名義代表參與各項專業競賽活動,即有機會獲得相關獎補助。
本辦法共分【競賽獎勵金】及【參賽補助金】兩種獎補助。(體育競賽不適用),
112學年度申請期程如下:
類型 |
說明 |
競賽獎勵金 【附件二】 |
限【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以最終決賽獲獎者為限。
◆接受申請期間:112 / 07 / 01 ~ 113 / 06 / 30期間參賽獲獎。 ◆申請期限:112 / 11 / 01 (三) ~ 113 / 07 / 01 (一) 截止。 |
參賽補助金 【附件三】 |
限出國參與【國際性】競賽且未獲其他計畫補助者為限。 ◆接受申請期間:參賽六週前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無申請時間限制,於參賽六週前提出申請。 |
◆詳細辦法及補助金額請參閱【靜宜大學學生參與專業競賽獎補助辦法】。
◆112學年度申請表及申請程序&注意事項請下載附件檔案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教發中心_王小姐 (分機:11133/信箱:cywang3@pu.edu.tw)
~歡迎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附件在網站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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