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徵件申請】112(2)學期 「個人自主學習獎勵方案」申請及實施說明

112(2)學期 個人「自主學習」獎勵方案實施說明

目的:為提升學生多元學習能力,透過自主擬訂學習計畫,每期程進行自我檢核,培養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藉以提升校園讀書風氣。

 

申請及實施方式:

一、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如為大四/研究生須達15學分,且執行期間能完整參與者始可申請,補助人數限制 120 人

 註:若參與教學發展中心「學生學習社群-基礎/專業課程學習類」、「期中補救學習-自我改善組」者不得重複申請,經查重複申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

二、申請日期:02/19(一)~03/12(二) 17:00點止 (逾期將不受理)

三、實施方式:

(一)參與方案者需自行訂定學習目標三項規劃本學期每週之學習計畫

      ※ 目標說明:請訂定課業學習目標 2 項多元學習目標 1 項,詳細說明及範例請見附件「實施說明」或「申請表」

(二)執行期間應針對申請表訂定之學習計畫進行自我檢核,並於每月期限內繳交自我檢核表(含期末心得多元目標附件)。

(三)每月皆繳交自我檢核表(含期末心得&多元目標附件)及期末填寫回饋問卷者,方具備參與學習目標達成檢核之資格。

(四)獎勵金頒發:針對學習目標達成項目給予獎勵金。

學習目標達成項目

獎勵金

3項

3,000元

2項

2,000元

四、申請方式:

(一)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表(word檔)寄至 pu10170selfread@gmail.com 檔名: 112(2)自主學習申請-系級-姓名】

(二)審核結果將03/21(四)公告於教發中心網站

五、注意事項學習目標檢核共有兩大部分,分別為課業學習及多元學習,多元目標附件需提供之成果,詳細說明及規範請見附件「實施說明」。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教發中心_游小姐 (分機:11135/信箱:relay056@p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