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_茁苗起飛-自主規劃學習(教學發展中心)
【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
- 目的
自我導向學習乃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策略,由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需求和興趣,主動選擇學習目標,並為達成這些目標訂定學習活動、建立考核機制,由學生主動承擔學習責任、掌握學習模式。
-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請同學加入飛鷹生社群
加入密碼:pufly110
- 補助申請與檢核說明
方案 |
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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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 |
112/04/12(三)~112/04/21(五)中午12:00前繳交電子檔。 112/04/12(三)~112/04/28(五)中午12:00前繳交導師建議紙本。 逾期請恕不受理。 開始執行時間:申請送至教學發展中心(文興410室)後即可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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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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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
申請者必繳交資料 (1)自主學習規劃書申請電子檔,將電子檔寄至 pu10170@pu.edu.tw (2)自主學習規劃書導師填寫建議及親簽紙本檔案 撰寫與繳交規則 (1)執行規劃範圍 以目前所在年級為起始點,簡述畢業前欲達成之長期目標,並針對自己訂定的目標,規劃並說明每學期階段性目標。階段性目標請填寫該學期目標。 (2)自主學習規劃書內容: 依照規定格式確實撰寫(包括附件)。若格式不符、或資料填寫未達方案規定,將退回修正。 繳交方式: (1)申請者:必須同時繳交電子檔及紙本。
※指定親簽部分請印下並簽章後,以打字形式恕不受理申請。 ※學習目標/方案個數之檢核基準將視當學期自主學習規劃書格式規定調整。 ※申請本方案未如實繳交期末報告書者,在學期間不得再次申請本方案。 檢核作業流程說明 1.檢核時機: (1)第十四週:按自主規劃書之規劃,於期中繳交檢核修正報告書,並修正執行狀況,繳交電子檔並列印,並檢核執行成果是否達標。如執行成果未達標,應具體說明未能完成原因,並斟酌自身執行狀況,於下一學期初提出修正規劃書。 (2)第十七週:按自主學習規劃書之規劃,於每學期末繳交期末報告書,並檢核執行成果是否達標。如執行成果未達標,應具體說明未能完成原因,並斟酌自身執行狀況,於下一學期初修正下學期之申請規劃書。 2.111(2)學期規定檢核繳交時間與應繳交資料 3.期末達標獎勵金核撥基準與核撥時間 目標達標獎勵核撥:達成目標3,000元(達成單一目標即核發)。 ※執行方案須在申請規劃書上載明相關執行規劃,如在承辦單位未知情形下自行另外申請與執行,即便完成亦恕不予認列。 ※如有特殊情況(包括累計2個學期未繳交或未按規定確實撰寫期中期末檢核報告書、未能按規劃完成階段性目標、執行狀況…等),本單位得視情況中止申請者繼續執行方案之資格。 4.就業或升學獎勵基金核撥基準與核撥時間:畢業前獲正職錄取或取得研究所入學通知,分階段加發就業/升學獎勵金合計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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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 |
方案完成助學金核發方式:請依照各學習方案規定並參考自主學習規劃資源表
達成目標獎助學金 審核通過者,將視前一學期111(1)執行情形核發相對應成效級別之助學基金,審核結果及核撥時間將另行通知。 ※執行成效級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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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本方案獎助金為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每年獎助額度得視教育部核定金額編列調整。 (二)飛鷹生學習資源相關執行規範,謹依方案推行單位之規定辦理,請申請同學務必確實瞭解各方案執行規定。可運用之學習資源數量,依當年度計畫補助申請公告時內容為準。 (三)申請同學應考量自身時間與能力規劃各學期執行內容,如遇到執行上的困難或無法負荷,應於期末報告書具體說明原因與解決方法,並於每學期初的申請與開放修正期間主動繳交學涯規劃修正書。
※方案資訊請參考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學生學習→飛鷹助學→靜宜大學飛鷹生助學方案 ※各方案執行時間及規範請依辦理單位公告為主,規劃前敬請事先查詢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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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 |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