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靜宜教發
 
 
 
 

111(2)_茁苗起飛-自主規劃學習(教學發展中心)

【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

  • 目的

自我導向學習乃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策略,由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需求和興趣,主動選擇學習目標,並為達成這些目標訂定學習活動、建立考核機制,由學生主動承擔學習責任、掌握學習模式。

  •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飛鷹生,限本國籍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原住民籍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請同學加入飛鷹生社群

飛鷹生社群連結

加入密碼:pufly110

  • 補助申請與檢核說明

方案

茁苗起飛自主學習規劃

期間

112/04/12(三)~112/04/21(五)中午12:00前繳交電子檔。

112/04/12(三)~112/04/28(五)中午12:00前繳交導師建議紙本。

逾期請恕不受理。

開始執行時間:申請送至教學發展中心(文興410室)後即可執行

年級

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實施方式

申請者必繳交資料

(1)自主學習規劃書申請電子檔,將電子檔寄至 pu10170@pu.edu.tw

(2)自主學習規劃書導師填寫建議及親簽紙本檔案

撰寫與繳交規則

(1)執行規劃範圍

以目前所在年級為起始點,簡述畢業前欲達成之長期目標,並針對自己訂定的目標,規劃並說明每學期階段性目標。階段性目標請填寫該學期目標。

(2)自主學習規劃書內容:

依照規定格式確實撰寫(包括附件)。若格式不符、或資料填寫未達方案規定,將退回修正。

繳交方式:

(1)申請者:必須同時繳交電子檔及紙本。

  1. 電子檔:上傳至公告之指定連結,信件主旨與檔案名稱格式為「學號-系級-姓名-111(2)自主學習規劃書」,如未按格式上傳檔案,請恕難受理。
  2. 紙本:請指導老師填寫建議後親簽,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文興樓四樓410室)。

指定親簽部分請印下並簽章後,以打字形式恕不受理申請。

學習目標/方案個數之檢核基準將視當學期自主學習規劃書格式規定調整。

申請本方案未如實繳交期末報告書者,在學期間不得再次申請本方案。

檢核作業流程說明

1.檢核時機:

(1)第十四週:按自主規劃書之規劃,於期中繳交檢核修正報告書,並修正執行狀況,繳交電子檔並列印,並檢核執行成果是否達標。如執行成果未達標,應具體說明未能完成原因,並斟酌自身執行狀況,於下一學期初提出修正規劃書。

(2)第十七週:按自主學習規劃書之規劃,於每學期末繳交期末報告書,並檢核執行成果是否達標。如執行成果未達標,應具體說明未能完成原因,並斟酌自身執行狀況,於下一學期初修正下學期之申請規劃書。

2.111(2)學期規定檢核繳交時間與應繳交資料

3.期末達標獎勵金核撥基準與核撥時間

目標達標獎勵核撥:達成目標3,000元(達成單一目標即核發)。

執行方案須在申請規劃書上載明相關執行規劃,如在承辦單位未知情形下自行另外申請與執行,即便完成亦恕不予認列。

如有特殊情況(包括累計2個學期未繳交或未按規定確實撰寫期中期末檢核報告書、未能按規劃完成階段性目標、執行狀況等),本單位得視情況中止申請者繼續執行方案之資格。

4.就業或升學獎勵基金核撥基準與核撥時間:畢業前獲正職錄取或取得研究所入學通知,分階段加發就業/升學獎勵金合計10,000元。

經費補助

方案完成助學金核發方式:請依照各學習方案規定並參考自主學習規劃資源表

達成目標獎助學金

審核通過者,將視前一學期111(1)執行情形核發相對應成效級別之助學基金,審核結果及核撥時間將另行通知。

執行成效級別說明:

級別

適用條件(依前一學期執行情形)

核撥金額

A

達成所有目標+2個方案()以上

達成1/2目標+3個方案()以上

未達成目標+4個方案()以上

12,000

B

初次申請者(111(1)學期已領過者不予核發)

6,000

C

達成所有目標+1個方案

達成1/2目標+2個方案()以下

未達成目標+3個方案()以下

4,000

注意事項

(一)本方案獎助金為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每年獎助額度得視教育部核定金額編列調整。

(二)飛鷹生學習資源相關執行規範,謹依方案推行單位之規定辦理,請申請同學務必確實瞭解各方案執行規定。可運用之學習資源數量,依當年度計畫補助申請公告時內容為準。

(三)申請同學應考量自身時間與能力規劃各學期執行內容,如遇到執行上的困難或無法負荷,應於期末報告書具體說明原因與解決方法,並於每學期初的申請與開放修正期間主動繳交學涯規劃修正書。

方案資訊請參考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學生學習飛鷹助學靜宜大學飛鷹生助學方案

網址:https://reurl.cc/91qzgX

各方案執行時間及規範請依辦理單位公告為主,規劃前敬請事先查詢相關資訊。

業務承辦

靜宜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專案助理 詹和儒

Tel(04) 2632-8001 分機11133

Fax(04) 2631-1158

E-mailpu10170@pu.edu.tw

瀏覽數: